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6年度紡織產業集聚區建設工作的通知
工信廳消費函〔2026〕162號
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:
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精神,鞏固提升紡織產業在全球產業分工中的地位和競爭力,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,促進產業集聚區差異化、特色化、品牌化發展,現組織開展紡織產業集聚區建設工作。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總體思路
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,全面落實全國新型工業化推進大會部署,完整、準確、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。通過充分發揮地區傳統文化、生產要素、特色產業、邊境貿易等比較優勢,引導中西部和東北地區因地制宜建設紡織工業特色產業集聚區,高質量承接和發展紡織服裝產業,進一步提升國內紡織產業鏈供應鏈的安全穩定。以消費升級為導向,加大力度培育一批具備創意設計發展潛力的產業集聚區,促進集聚區與生產性服務融合發展,增強區域經濟互補性,提升產業整體競爭力與可持續發展能力。
二、組織實施
工業和信息化部統籌開展紡織產業集聚區建設工作,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按照具體申報說明,組織開展申報和推薦工作,特色產業集聚區提交紙質材料(附件1),創意設計領航集聚區通過線上申報(附件2)。
(一)申報。產業集聚區所在地縣(市、區)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按照申報通知的要求編制申報文件,向所在地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出申報。其中,特色產業集聚區申報僅面向中西部地區、東北地區的縣級區劃范圍內的紡織服裝產業集聚區。
(二)推薦。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對符合條件(附件3)且近三年內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的行為,未發生重大安全生產、質量安全、突發環境事件及其他產生惡劣社會影響事件的集聚區,按照數量要求,擇優向工業和信息化部推薦。
(三)評審。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專家考察和評審,相關機構協助做好申請材料核查及實地考察等工作。必要時可要求申報單位進行陳述和答辯,形成專家審定意見。
(四)公告。通過評審的產業集聚區名單在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,公示無異議的,公告為相應的產業集聚區。
(五)管理。工業和信息化部每兩年對已公告的集聚區進行一次評估,根據評估結果,實行動態管理。
三、支持舉措
工業和信息化部統籌推動產業集聚區建設工作,聯合相關行業協會、研究機構等共同推動產業集聚區建設。一是支持產業集聚區參加行業交流、國內外展會及供需對接活動,促進產業鏈協同協作,拓展國內外市場空間。二是圍繞數智化、綠色化轉型等開展專題培訓,促進行業先進技術在產業集聚區落地應用。三是深入開展“一縣一策”特色產業研究,明確差異化發展路徑,開展區域品牌宣傳推廣,不斷增強特色產業集聚區的競爭優勢。四是推動產業集聚區強化品牌建設與人才梯隊建設,提升創意設計能力與產品附加值,增強產業集聚區品牌效應和產業競爭能級。
四、聯系方式
請各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于2026年6月30日前提交加蓋公章的相關紙質申請材料(一式三份)或完成線上申報。
特色產業集聚區(紙質申請材料)
聯系人及電話:吳 桐 010—68205661
唱雙惠 010—85229330 15911063518
材料寄送地址:北京市朝陽區朝陽門北大街18號中國紡聯集群辦
創意設計領航集聚區(線上申報)
聯系人及電話:吳 桐 010—68205661
王 麗 010—85229196 18911691985
申報網址:http://tacdpc.ctic.org.cn
附件:1.特色產業集聚區申請書
2.線上申報流程
3.申報要求
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
2026年4月13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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